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变更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变更事项流程,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变更事项实行电子化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2月1日起,由我厅负责审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事项实行电子化审查。
二、建筑施工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地址、企业经济类型变更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先变更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人员信息,然后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站(网址:www.sczwfw.gov.cn)点击“直通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栏目,在线选择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事项,不再上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人员证书等相关材料。符合变更要求的,系统自动受理并完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
(一)企业名称变更:建筑施工企业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后,系统自动验证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称,依据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要求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A类)数量、项目负责人(B类)数量、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数量、注册建造师数量、注册建造师专业及证书注册单位进行自动验证。符合要求的,系统自动办结,生成证书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系统提示企业修改完善后重新申报。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建筑施工企业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后,系统自动验证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信息、A类证书及注册单位,符合要求的,系统自动办结,生成证书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系统提示企业修改完善后重新申报。
(三)企业地址变更:建筑施工企业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地址变更申请后,系统自动验证建筑施工企业的地址,符合要求的,系统自动办结,生成证书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系统提示企业修改完善后重新申报。
(四)企业经济类型变更:建筑施工企业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经济类型变更申请后,系统自动验证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类型,符合要求的,系统自动办结,生成证书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系统提示企业修改完善后重新申报。
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事项办结后,建筑施工企业在当地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换发证书。
转自: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