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在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明确提出“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 再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启动消除城区重点易涝区段三年行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使城市既有‘面子’、更有‘里子’”以来,如何建设“既有‘面子’、更有‘里子’”的海绵城市,便成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并纷纷就此建言献策。
科学认知方面: 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理性看待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建设要有全局观念。她把洪涝灾害比喻成疾病爆发,把海绵城市建设比喻为城市强身健体。强身健体有助于预防城市感冒发热,但不能保证城市不得病。城市也要学会带病生存,与自然灾害、包括洪涝灾害共舞,因为自然灾害的发生是一种常态,寄希望于依靠工程措施不再发生洪涝灾害,是违背自然规律、人定胜天的思路。我们要做的是,不能因为建设行为引发或加剧洪涝灾害,而应该通过合理的城市建设来减轻洪涝灾害,提高城市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自我恢复能力。黄艳指出,社会上经常把海绵城市建设误解为工程建设,其实工程建设只是最终很小的环节,海绵城市建设重要的是体现了我们对待水资源(包括洪水)、对待洪涝灾害等自然现象的理念、态度和处理方式,是城市建设各个环节有没有全市一盘棋的全局观念、建设主体和民众个人对于系统性问题是否顾全大局的体现。
系统治理方面: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防灾科技学院副院长刘春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海绵城市建设要重视完善蓄水功能。他建议,多措并举,排、蓄结合,建设真正的“海绵城市”。“海绵城市”是一种很形象的说法,意思是“城市像海绵一样,既能排水,又能蓄水”,丰水期排除积水、减轻城市内涝,枯水期释水、缓解城市干旱状况。我国城市丰枯季节明显,普遍存在雨季内涝、旱季缺水,尤其是北方城市,建设排、蓄结合的海绵城市是解决内涝和缺水的主要途径。他建议,在城市规划中预留湿地、低洼地蓄水,同时建设硬化路面与道路绿化带(人行道)等非硬化地的排水通道,恢复和重建原有自然排水系统,既能减少城市积水,又能增加城市地下蓄水量,是建设海绵城市的一条有效途径。
除了围绕海绵城市建设建言献策外, 不少代表、委员建议将其所在城市列为海绵城市建设国家试点。全国人大代表、海口市市长倪强3月7日表示,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启动消除城区重点易涝区段三年行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这对海口非常必要,也是海口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建议国家将海口列为‘海绵城市’试点地区”,支持海口从湿地建设、水体整治等方面施策治本,充分发挥湿地、水系等系统对雨水的吸收缓释作用,就地消纳利用降雨,有效缓解内涝。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市市长上官吉庆同样提出了将西安纳入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建议。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将对西安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承载力、促进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有城市在积极争取成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但也有极个别试点城市对海绵城市建设缺乏科学认知,忽视“里子”,片面强调建设进度,甚至通过在媒体上公开发表“三个指标列全国第一”等捞“面子”。
中国建设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相关部门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作为城市发展的科学方式和重大民生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最重要的原则是“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在“增速”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提质”,片面强调建设速度的做法并不可取。海绵城市建设需要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尤其是对试点城市取得的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项目,经验成熟后及时总结宣传、有效推开。这也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强调的。前提必须是实事求是、科学引导,任何断章取义或片面的宣传都会误导社会舆论,甚至可能影响到海绵城市建设国家战略的顺利推进,这也正是政府工作报告之所以强调海绵城市建设必须“既有‘面子’、更有‘里子’”的关键所在,“项目建设必须注重成效,让老百姓感知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才是真正的有‘里子’”。(刘宏伟)